“天使支教”乡村支教志愿服务须知 纪律篇 1.遇到个人紧急事由需要临时外出时,需要向校方负责人及主办机构工作人员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安排好自己所带班级的课程交接; 2.如有志愿者亲友前来看望,请事先告知校方负责人及主办机构并征得同意,同时前来看望的亲友不得进入课堂参与教学活动,也不得在到达学校期间擅自向学生发放礼物; 3.未经组织批准,不得以个人及组织名义对学生进行物质资助行为,要尽可能让学生及家长明白幸福生活是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创造,不能养成对外界的依赖习惯,同时更要明白幸福生活不仅仅是物质金钱; 4.未经组织批准不得擅自向外界发布对支教学校的环境配套及学生资助求助信息; 5.当有外界热心人士、亲友或企业有资助意向的时候,应第一时间通知主办机构,以便进行统一协调; 6.不得擅自将支教学校学生、老师及志愿者的信息资料向外界公布; 7.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风险性户外活动(爬山、游泳),也不能向当地老师提出这种活动建议,因为当地老师一般性会碍于情面答应志愿者提出的各种要求; 8.志愿者在乡村支教服务期间,无论在任何地点都不能有抽烟、酗酒、赌博及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9.因特殊事由需要带个别或部分学生离开当地的行为,须取得当地老师及学生家长同意,并向机构备案,紧急事情可先行处理,并在事后告知机构(如学生受伤赶去医院的时候只需要当地老师的同意); 10.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不引起当地人的反感,支教期间志愿者之间以及志愿者与当地人都不得产生恋情交往。男女之间也不要表现出过于亲密的言语和行为,避免他人误会。并且男女志愿者不得在同一间宿舍内混住; 11.未经允许志愿者不得擅自邀请媒体对支教学校及师生进行采访报道,如有媒体主动联系采访事宜,让他们直接联系主办机构,并第一时间通知机构工作人员。当地校方及上级单位安排的媒体采访须谨慎对待,事前事后都须及时告知机构工作员,以便妥善安排。 12、如果在期末考试之前提前结束支教并离开学校时,不要组织学生进行送别仪式(提前离开本身就不合适,所以不要庆祝自己犯的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