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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教育部有解读
    2012-01-04 09:46:30   来源:中国教育报 张东    点击:

    全面理解中央要求 正确把握政策内涵

    ——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解读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将每年拨款160亿元,率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启动国家试点,惠及这些地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2600万名在校学生。近日,就各地如何顺利落实此项计划,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状况,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对营养改善计划进行了政策解读。

      是必须要干,不是可干可不干;只能干好,不能干坏

      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为什么还要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答:归纳起来,有四个大的背景:一是中央领导有指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李克强、刘延东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农村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都先后作出过重要批示,要求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二是国家文件有规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0年颁布实施的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等文件,也都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人民群众有需求。全国1.3亿农村中小学生中,有3000多万学生在校住宿,一日三餐都在学校,还有相当一部分不住校学生需要在校午餐。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饱饭,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都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可以说,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其意义和影响是深远的。四是地方政府有探索。近年来,不少地方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启动实施了与国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类似的工程,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例如,浙江的“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重庆的“中小学生营养促进工程”、陕西的“蛋奶工程”等,对推动全国的工作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时,地方探索也急需国家层面的支持和引导。

      问: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答: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从2010年下半年以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卫生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2011年8月,袁贵仁部长还亲自带队赴陕西吴起县、志丹县,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一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比较突出。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青海、云南、广西、宁夏等西部4省(区)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农村学生生长迟缓率近12%;低体重率达9%;身高和体重均明显低于同年龄段儿童正常值。二是现行“一补”政策覆盖面偏小、标准偏低。2010年,中西部有1228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只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的13%。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据初步调查,校外寄宿的义务教育学生还有1239万人,受现有“一补”政策的局限,往往产生“因为不住宿,所以没补助”的现象。三是中西部地区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生课间自己生火做饭,有的学生甚至需要自带做饭的炊具、调料、柴火等。这些孩子的饮食、营养现状确实令人心疼。

      据此,我们得出一些初步判断:在农村地区主要还是要先解决吃饭问题,尚谈不上营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贫困县有,在其他地区也有;西部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重于中部,民族县、贫困县、边境县重于其他县;农村学校普遍食堂不足,需创新供餐机制;仅靠地方现有的投入水平,难以解决此问题。因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是可干可不干的事,是必须要干的事;而且是只能干好,不能干坏的事。

      是一整套政策体系,不是单独的政策措施;是试点先行,不是全国“齐步走”

      问: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的54号文件,怎样理解和把握其中提出的5项政策内容?

      答:针对目前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次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基本思路是,充分发挥已有政策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坚持政府主导,提倡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参与,严格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解决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膳食营养的长效机制。根据这一思路,国务院文件提出了启动国家试点、支持地方试点、改善就餐条件、鼓励社会参与、完善“一补”政策等五方面政策,是这次计划的核心内容。刘延东国务委员11月24日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这是一个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我们可以用三句话概括:试点先行,以点带面;软硬兼施,逐步改善;政府为主,协同推进。

      第一,国家试点“点”在了特困区。前不久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把六盘山区、秦巴山区等1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等3个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地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这些地区。所以,此次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试点也首选这些地区,我们简称之为“12加3”,总计680个县(市),其中民族县有368个,占54%;国贫县有431个,占64%;边境县有54个,占8%。中央财政对所有国家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惠及2600万人,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这些地区以外的,文件明确提出支持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营养改善试点工作,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还将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二,完善“一补”,“补”在了面上。为解决现有“一补”政策覆盖范围小、补助标准低等问题,54号文件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000元,初中5元、全年1250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三,在硬件上专门安排了改善就餐条件的资金。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同时要求,各地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第四,在软件上加强制度建设和营养教育。这在54号文件里都有明确规定,教育部、财政部正在起草的计划实施细则也将进一步细化这些规定。袁贵仁部长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代表教育部专门就开展营养教育强调,要通过加强专业指导、普及营养知识,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营养健康教育时间,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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