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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教育部有解读
    2012-01-04 09:46:30   来源:中国教育报 张东    点击:

      是膳食补助,不是免费午餐;要做加法,不能搞“挤出效应”

      问:此次国家试点,中央财政为什么每人每天只补助3元钱?能否有效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现状?

      答:此次计划对国家试点县除县城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一年在校200天,每年就要安排160亿元资金,是一笔不小的钱,而且将成为每年的刚性支出,这在当前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各方面都需加大投入的情况下实属不易,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其实,中央拿的钱不只是3元。这3元有三个定位要明确:第一,补助。为什么叫“营养膳食补助”?意思就是不是政府全包,不是免费午餐。第二,扶贫。中央提供的膳食营养补助覆盖的都是特困地区,带有扶贫款性质,不同于一般专项资金。第三,新增。中央财政做的不是减法,而是加法,是在进一步提高现有“一补”标准基础上新增加的一项资金。统筹起来计算,原来已享受“一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每天将得到生活膳食补助7元至8元。在大部分农村地区,这一标准可以基本解决吃饭问题并保证有一定营养。有人会问,因为启动了国家试点,原来地方各级政府已经实行的政策是不是就可以撤销了?我的回答是:不能撤!之前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开展的免费午餐项目是不是就可以撤出了?我的回答是:不要撤!不能因为中央加钱了,就产生“挤出效应”。

      是政府主导,不是“政府接棒”;要协同推进,不能单打独斗

      问:之前,媒体报道了西部地区一些孩子吃不上饭的问题,一些社会团体和热心人士发起了“免费午餐”活动,现在国家启动营养改善计划,则被认为是“政府接棒”。您怎么看?

      答:国家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是所谓的“政府接棒”。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高度重视学生营养工作,从2003年启动“两免一补”时起,政府就在努力想办法解决孩子营养膳食问题,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营养条件。

      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一补”政策范围逐步扩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两免一补”政策时,就包括逐步建立在全国农村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即“一补”。2006年启动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一补”政策作为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2007年,中央出台了中西部地区基本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2元,初中每生每天3元。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年750元,初中生每年1000元。2007年至2011年,仅中西部地区“一补”资金就落实了30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57亿元,地方财政179亿元。2010年,中西部有1228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的47%。

      二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力度逐步加大,膳食条件得到不断改善。针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大量学生需在校住宿,食堂等生活设施短缺的情况,国家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时,明确将食堂建设作为工程建设重要内容,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寄宿制工程共新增食堂159.2万平方米,占工程建设面积总数的10.6%。2007年启动的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同样把食堂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120亿元投资中有31.7亿元用于学生食堂建设,建设学生食堂349.5万平方米,占工程规划建设面积总数的25.4%。可以说,学生营养改善这个“棒”一直握在政府手里。但由于受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教育保障水平较低、历史欠账较多等因素的影响,在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农村学生的营养保障仍面临不少困难,成为群众十分关心和迫切希望解决的难点问题,也是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今年3月,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以“关注西部学生小餐桌”为题,连续对贵州、云南、广西等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在校期间伙食状况进行了专题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些民间慈善组织和个人,还倡导发起了各种资助贫困学生的“免费午餐”活动。应该说,这些做法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也确实改善了部分地区部分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对民间慈善机构和个人所做出的努力,我们一向是积极支持的,也是这次营养改善计划一项重要内容。

      问:那么,如何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

      答: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单靠个人、学校、一个部门难以完成,必须以政府为主,加强统筹、协同推进。这既是已经先期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类工程省份的典型经验,也是世界很多国家推行学校供餐计划的普遍做法。

      第一,中央和地方,地方为主。中央重在指导,国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责任主要在地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重在落实,要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领导。

      第二,省级和市县,市县为主。省一级重在统筹,主要负责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统筹改善就餐条件,统筹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市一级重在协调,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县一级重在落实,负责制定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因地制宜地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责任主体和行动主体。每个县的县长和主管县长肩上责任重大。

      第三,政府和社会,政府为主。孩子吃饭问题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不可能由政府全包。即使是欧美发达国家,也不是为所有孩子都提供免费午餐。所以,54号文件中5项核心政策的第四条是“鼓励社会参与”。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可以积极参与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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