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不是建立在道德主义之上,而是建立于现实的基础上,换言之,规则不能过高以致于孩子做不到。规则的制定到遵守是需要时间的。 上课伊始,刘诗伯老师便抛出四个问题,让学员们独立思考: 1、 乡村小学和城市小学有哪些差异? 2、 这些差异中,乡村是否存在比较优势? 3、 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乡村的优势? 4、 村校基础教育有哪些可能性? 带着以上四个问题,学员们凭着自身经验或是间接地从新闻等媒体获悉的信息,开始了自己的独立思考之路。 学员们思考、记录的同时,从事教育人类学研究的刘老师,以故事的方式将我们颇为陌生的学科娓娓道来。使我们对人类学有了粗浅的了解。 接着,学员们以组为单位,将各自所总结的乡村小学和城市小学的差异再进行整合分类。在刘老师的引导下,各小组派一个代表对分类进行了讲解。 最后,刘老师以丰富的案例对乡村小学和城市小学的优劣势进行了剖析,使我们看到了其中的可能性。
有了上午对于理念的讨论和初步认知,下午,刘老师就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乡村的优势和学员们进行了互动,对教师该如何定义学生的自主自由做了探讨,得到以下结论: 1、 自由:规则(边界)以内的自主性; 2、 “我”(学生)参与制定; 3、 没有修改之前,“我”(学生)都必须遵守。 同时,也强调了以下两点: 1、规则不是建立在道德主义之上,而是建立于现实的基础上,换言之,规则不能过高以致于孩子做不到。 2、规则的制定到遵守是需要时间的。
整天培训下来,刘老师的授课风格令我印象深刻,他在阐述观点的时候,不止一次说:“你们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以随时(打断我)举手提出来。”这样的探讨氛围,令我感受到了尊重和平等,也深受启发。
导师介绍 刘诗伯: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毕业,文化人类学博士,广东省社会组织评估专家。现从事教育人类学研究、教育公益组织咨询顾问、青年发展机构指导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