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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了支教,你的命运与你学生的命运就无法分开了。你的行为必然会影响到你的学生。这个纪律篇只是为了提醒大家,避免我们平时的一些小习惯对孩子的成长带来不良影响。希望将来有一天,我们不再需要这个纪律篇。
志愿者在报名参加本机构组织的乡村支教活动并接受派遣后,在乡村支教学校的一切活动将不再是个人行为,而是组织机构成员开展的教育支持活动的一部分,为保证支教活动的顺利进行,支教志愿者须遵守组织的统一要求:
1.请假。
遇到个人紧急事务需要临时外出时,应向校方负责人及主办机构工作人员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安排好自己所带班级的课程交接;
因特殊事由需要带个别或部分学生离开当地的行为,须取得当地老师及学生家长同意,并向机构备案,紧急事情可先行处理,并在事后告知机构(如学生受伤赶去医院的时候只需要当地老师的同意); 2.接待访客。
如有志愿者亲友前来看望,请事先告知校方负责人及主办机构并征得同意,同时前来看望的亲友不得进入课堂参与教学活动,也不得在到达学校期间擅自向学生发放礼物; 3.资助。
未经组织批准,不得以个人及组织名义对学生进行物质金钱资助。要尽可能让学生及家长明白,支教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用自己双手的劳动来创造幸福生活,而不依赖外界,同时要强调幸福生活不仅仅是物质金钱;
当有外界热心人士、亲友或企业有资助意向的时候,应尽早通知主办机构,以便统一协调;
4.信息安全。
未经组织批准不得擅自向外界发布对支教学校的环境配套及学生资助求助信息,不得擅自公布支教学校学生、老师及志愿者的一般信息; 5. 接待媒体。
未经组织批准,志愿者不得擅自邀请媒体对支教学校及师生进行采访报道。如有媒体主动联系采访事宜,请他们直接联系主办机构,并及时通知机构工作人员。当地校方及上级单位安排的媒体采访须谨慎对待,事前事后都须及时告知机构工作人员,以便妥善安排。 6.组织户外活动。
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风险性户外活动(爬山、游泳),也不能向当地老师提出这种活动建议,因为当地老师一般性会碍于情面答应志愿者提出的各种要求; 7.举止文明。
志愿者在乡村支教服务期间,无论在任何地点都不能有抽烟、酗酒、赌博及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8.恋爱。
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不引起当地人的反感,支教期间志愿者之间以及志愿者与当地人之间都不得产生恋情交往。男女同事之间也不要表现出过分亲密的言语和行为,避免误会。并且男女志愿者不得在同一房间内混住; 9、提前离校。
志愿者如果在期末考试之前提前结束支教并离开学校时,不要组织学生进行告别仪式(提前离开本已影响了支教的效果,所以不要庆祝自己犯的错误,再次打破学校的正常教学氛围)。
注:以上志愿服务行为准则,是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和提炼,建立在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支持的基础上的,请各位志愿者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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